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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1页)

一个收发电报的简易电台,就算罗德里安不给他,他也可以想办法自己做。

他已经盘算过了,这里每个礼拜都有人过来送东西,肯定离人类社区不远,运气好的话,短波通讯或许有用。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明越赶紧把面前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窗帘后,随手抽出一本书,假装坐在地上看书。

罗德里安走了进来,看起来心情颇好,轻快地将他抱了起来往外走。明越面朝着他,只能搂住他的脖子,大腿努力夹住他的腰平衡身体,闷声闷气地问:“去哪里?”

“带你去厨房,我做饭的时候想让你看着我。”他回答,语气里说不出的愉悦。

明越被放在了一张特制的高脚凳上,古堡的厨房很大,他还是第一次来。料理台上放了一只带皮的羊腿,看起来刚刚宰杀,还血淋淋的。

罗德里安用尖刀剃下一小条肉塞到嘴里,羊血从他的嘴角淌了下来。他撕下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片肉,用深邃的绿眼睛看着明越,递给他道:“尝一尝,甜的。”

明越鬼使神差地张开了嘴,让他喂了进去,血腥味和未经处理的粘腻口感顿时让他恶心上头,吐了出来。罗德里安笑了起来,用刀背拍了拍他的脸蛋,留下两道血痕,低头继续处理羊腿,道:“今天给你做烤羊腿,我们吃同一只,只不过你吃熟的,我吃生的。”

他昨天晚上抱着小猫温软的身体想了很久,发现他们才认识了不到一年,才一年而已,他已经回想不起没有他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太少,就算是南夏也和他朝夕相处了十二年,用时间换算,他在他的生命里所占的比重太小了。

时间可以掩盖很多东西,他想让他明白两人的隔阂并不多,就像这条羊腿,他们可以吃同一种食物。

明越坐在高脚凳上看他用剔骨刀剔羊肉,刀子刮在骨头上发出刮擦声。

骨头,鲜血和肉。

他失去过很多亲人和朋友,离他最近的一次是斯派罗的离去。很多人都觉得他对亲友的离去太过冷血,总是没过多久就能走出阴影,仿佛悲伤从未发生在他身上。其实他父母遇难之后,他曾在无数个夜晚梦到他们血淋淋的呼救,白天却还要强装若无其事,因为南夏需要他,考文垂也需要他。

再后来,南夏也走了,他觉得生活已经了无情趣,罗德里安让他燃起了新的希望。

每次他以为命运已经触底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不,还可以更差。

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站起来往前走,带着死去的人的期盼。

罗德里安处理完羊肉,静置在一边,洗干净剔骨刀,替明越切了一小块蜜瓜,含在嘴里走过来渡给他。明越乖乖地张开嘴接了过去,囫囵吞下了蜜瓜,然后是舌头和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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