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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番外七·曾是惊鸿照影来(第1页)

(一)

燕川是个小地方,虽处南地水乡,可是夏无接天碧叶,秋无枫红满目,没什么景色可赏,也非物流集散之地,寻常到了乏味地步,普通得半点名声也不传于外面。

山野小城多未开化之民,自然也免不了粗鄙,不论是巷口泼妇骂街,还是田间糙汉干架,都是句句见血、拳拳到肉,人们一根肠子通到底,没什么体面,也没什么心眼。

镇上有户顾姓人家,是矮子里头拔高个的富户,不仅有人丁三五,主人家还地产颇丰,只是常年不见当家的男人,偌大门户里头管事的只有一对母女。

那时候年份不好,人丁都得紧着战事兵役。据说那顾家的男人早年也是从军去了,这么久没回来,怕是死在了外头,于是有好事的痞子想欺这孤女寡母的便宜,纷纷被看门护院当狗打了出去,连各自家里的小流氓崽儿也免不了一顿老拳。

打孩子的自然不是护院,而是那顾家的独女顾欺芳。她年纪不大,性子却随了名字那般霸道,天生一身蛮力气,成年的男人都禁不住她一推,那些个随着痞父来找茬的小崽儿们每每呼朋唤友而来,都得哭爹喊娘地回去。

故而燕川那一代的孩子从小就知道,顾家的小姐是个惹不起的。

顾欺芳不是没见过爹,实际上每年她和娘过生辰的时候,她那在外人口中“死不见尸”的老爹总会趁夜而来,陪着妻女过上大半夜,又在天亮前风尘仆仆地离开,神出鬼没得不像做爹,反倒像是做贼。

她便问娘:“爹为什么不留在家?”

顾欺芳的娘是个北地来的女人,人长得高挑,骨骼也宽,说话总有南地女子比不得的利落,因此也不屑拿那些哄孩子的话去骗女儿,直言道:“他要给别人卖命,这辈子活一天就是别人的卒,其次才是你爹。”

彼时顾欺芳还小,思量了许久不解其意,只回忆着镇上买卖人口的贩子,傻傻问道:“咱们不能出钱把爹买回来吗?”

娘摸着她的头,说道:“不能。”

直到顾欺芳长大,才知道买走她爹的不是黄金万两荣华富贵,仅仅是一份侠义和一份担当。

顾欺芳三岁便在娘的监督下练习《惊鸿诀》,别的女儿家学了女红羹汤、看账管家,她却从来没碰过这些东西,平生不爱琴棋书画诗歌花,偏喜抓猫揍狗打地痞,以十三岁稚龄硬生生混成了燕川城一霸。

女儿家定亲向来早,那时还有媒人上门说睁眼瞎的喜事,刚费劲脑汁夸了顾欺芳一句“秀外慧中”,转眼就看到她拖着几个绑成粽子的流匪从门口经过,牛高马大的男人被打得爹娘都认不得,还要痛哭流涕地高喊“大王饶命”。

这事儿也不知被哪个长舌说溜了嘴,打那以后燕川适龄少年纷纷闻名却步,顾欺芳每到之处所见必母,生怕自己被“山大王”抢去做了压寨相公。

直到顾欺芳十八那年,她娘眼见女儿一身利落的男装打扮,比邻县看杀街头的郎君还要英气逼人,方觉自己教导有失,忙不迭派人去向天京送信,想让那久不着家的相公支个主意,哪怕不能矫枉,丢个好儿郎回来培养感情也行。

此一去便是数月,较以往的消息往来迟滞了许多,大手大脚的女人莫名心烦意乱,难得拿起了针线坐在廊下,打算给顾铮缝一件冬衣,也借此缓解紧张的心绪。

一件冬衣未制好,送信的人回来了,满脸泪痕,遍体血迹,跪在她面前时抽噎得一句话说不出,只掏出了一件血衣,上头是暗红的熟悉字迹:“曾许一诺不悔,纵轻生死无改。”

那是她手制的第一件衣服,在三年前顾铮离家时为他匆匆披上,针脚粗陋得惨不忍睹,若非衣料上好,怕是早就破烂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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