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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场shoegaze,来了三支乐队,都是英国的,”梁逍解释道,“时间是中秋节假期第二天,您站在最前面一排。”
叶季安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事儿在他脑海里本身就挺深刻,毕竟他能有幸抽得空闲出去听现场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且那三个乐队……其中有两个都是他跟梁逍感兴趣的。
印象中场地是天坛西边的一个小酒馆,他喝了半瓶很苦很香的督威三花,演出从晚上九点一直晃到了将近午夜,之后又安可了两三首,地铁没了,出租车打不到,一辆开往市郊的末班公交,他一直坐到终点站,后来又跟着高德地图骑了半天共享单车,等他回到自己的卫星城仿佛天都快亮了。
之后就感冒了小半个月,开会都挡不住他咳嗽流鼻涕,丢脸得要命,谁知道该怪出了太多的汗还是吹了太久的凉风。
“当时你呢?”叶季安停止回忆自己的苦逼朋克经历,抬眼问道,“你也在前排?”
“在中间,离前辈不太远。”梁逍推了推他的脸颊,好让他面朝演出台而不是呆呆地盯着自己,只见热场乐队已经拎琴盒走人了,一个高高瘦瘦白发垂肩的男人走到中央位置上一声不吭,挂着琴随意踩着效果器,一脸丧气的样子,叶季安认出来,这是主唱。
随后陆陆续续的,五个人上齐,全都是长头发高个子眼圈乌黑一脸丧气,说了声hello就专心调音,没有任何跟听众互动的意思。叶季安和梁逍都笑了,这乐队就是这种要死不活的感觉,要是上来就喜气洋洋热火朝天,他们简直要怀疑进错了场子。
“那会儿九月底……你刚入职一个多月!”叶季安抓紧时间说。
“是啊,和前辈还不熟。”梁逍笑。
叶季安也笑,他已经开始捂汗了,也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想学梁逍那样把它很酷地随手搭在一边肩膀上,反手那样拎着,却怎么做怎么别扭,甚至萌生出把袖子系个扣绑在腰上的愚蠢想法,“碰上我肯定吓一跳吧,”他赶紧把衣裳老老实实地搭在小臂上,企图通过说话来缓解心里那点谁也不知道的尴尬,“出来玩遇到同事,倒了八辈子霉。”
梁逍却陡然认真起来,“我只是有些惊讶,我也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注意前辈的。”
“是在意。”他又纠正自己的用词。
“就因为看到了我的文身?”叶季安撞撞他的肩膀。
“当然不是。”梁逍也撞他。
“那是因为什么?”
“过一会儿再说啦!”梁逍不肯看他,再看台上——好一堆鼓点砸下来,演出开始了。
叶季安曾经是比乐手还疯的人,尤其刚上大学那会儿,乐队走了他还能跟一帮狐朋狗友在酒吧里蹦到后半夜,哪怕音响里放的是吉祥三宝,他也能把胳膊挥起来,把跨给扭起来,做酒吧里最靓的仔。这也就越发显出他如今体力的退化,六首歌过去了,大概也就是刚过大半场,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离歇菜不远。
人都在他周围胡乱蜂拥着,后面的把他往前面挤,前面的又因为跳跃拍手等大幅度动作而不断扩散,人人手肘顶着手肘,肩膀擦着肩膀,上面每每砸一波重低音,下面这人堆就呈波状拧来拧去一回。跟唱声也像吼,像口号,混着尖叫爆发在耳边。所有人都太激动了,叶季安也叫,因为他也激动,酒气像跳跳糖似的在头脑里爆炸,但那些红的白的还在胃里晃来又晃去,头疼也从太阳穴蔓延,一双腿包在西裤里,他就觉得自己的糖跳得不畅快。小臂上的西装早就挂不住了,他攥在手里,攥得全是褶子,老腰和老腿也开始软,叶季安仍旧不想接受自己需要歇一歇的现实。
梁逍倒是全程相当淡定,他不跳也不扭,更不发泄似的乱嚷嚷,只会在每首唱完之后抬手鼓掌,身段和神情都端正高雅得像是在金色大厅中刚刚听完一段歌剧咏叹调。但他确实又并非无法欣赏这些音乐,相反,正如他在家听CD时的模样,他看得全情投入专心致志,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到叶季安牵上他的手腕要拉他pogo,他才猛地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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