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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整座白鹤城都被沙沙细雨裹住了,潮漉漉的青石小巷映出一串灯影,是江南独有的静谧。
梁戍坐在桌边,闭眼闲听窗外雨声,桌上摆着的饭菜半分没动。眼看着热乎气都快飘没了,一旁的副将只好清清嗓子:“王爷——”
“撤下去。”
副将:“……”
他名叫高林,打小就混在西北军营,十岁起征战沙场,数度九死一生。现如今功劳有了,地位有了,世面却没见过几回,连月牙城都没出过,所以梁戍这次专门点他随自己一道回繁华王城,本是一片好意,谁曾想,半路冒出个相亲的活。
片刻之后,梁戍睁开眼,问他:“你打算盯着我看多久?”
高林的目光依旧落在梁戍脸上,他也很纳闷啊,且不论地位与军功,就算光凭这张脸,哪里就到了宁可自杀也不愿嫁的地步?当说不说,那柳家小姐忒没眼光,而且不嫁就不嫁吧,为何还要拿到茶楼去哭诉,看看现在,搞得我家王爷茶饭不思,都闺怨了。
想及此处,他特意放缓语调,体贴关怀:“反正我要是个姑娘,肯定非王爷不嫁。”
梁戍的眼皮不易觉察地抽了一下,他抬起头,而高林也很配合,赶紧做出含情脉脉的心动姿态来。烛火跳动,人影成双,梁戍与他对视片刻,感觉头很痛:“你以后离我远一点。”
高林嘿嘿干笑:“那王爷吃两口呗,这桂花鸭子还不错,吃完我立刻就走。”
梁戍瞥了眼桌上油腻腻的鸭子,依旧食欲全无,此时门外恰好有人送来一封飞书,落款是一牙弯月,程素月。
她是高林的义妹,也是自从出生就在军营,小时候看不出美丑,泥地里打滚的野丫头,长大倒一天天地水灵起来。本事不小,战时能跨马,闲时能管账,会做饭会看诊,就是书念得少了些,之乎者也认不太全。
高林纳闷地抖开信纸:“不赶紧来白鹤城,学秀才写什么信……嚯!被人给绑了?”
程素月这封书信写得很能冒充柔弱闺秀,哭诉说自己在路过伏虎山时,被一群山匪掳走,让兄长与三公子收到信后,赶紧带着黄金亲自来赎人,一天都不要耽搁。
高林想不通,这伙人都能将阿月给绑了,身手必定不凡,那还当什么劫匪。而且山寨居然建在伏虎山,连绵险峰十八座,绿树环抱古木参天,猿猱扯着粗藤成天鬼影子一样荡,落一场雨,更是连石头都要潮出霉气,谁会吃饱了撑的住在那里?
梁戍却道:“那群人不是她的对手。”
“嗯?”高林迟疑,又看了一遍信,琢磨过来几分滋味,倘若当真被绑,那只让自己一人带着黄金去赎便是,何必要多提醒一句“三公子同往”。
那么问题就来了,按照程素月的往日作风,除非遇到天塌地陷的大事,否则绝不会闹到梁戍眼前。可究竟什么才是程姑娘眼里的大事,狼族偷袭春风城不算,玉门闹灾荒不算,白龙河涨水发洪也不算——因为这些麻烦,她全部能自己想出办法解决,所以不必、更不该让王爷为之烦心。
那伏虎山里究竟藏着什么秘密,能比外族、灾荒、洪水更加重要?想及此处,高林难免好奇,便试探着问:“王爷打算何时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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