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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狼也精乖,只要每天有肉吃,出卖尊严吃两颗草博得饲主开心算什么?所以它吃草吃得毫无心理负担。
只是偶尔还是会垂涎那只兔子,有时实在忍不住了,刚把嘴凑到兔子身边,路云远一个眼神过来,灰狼立刻将满口白牙缩回,伸出舌头在兔子身上舔舔表示清白:你看,我没吃哦,只是舔舔而已哦,舔舔……嗯,好香啊……再舔舔……
至于那只白兔,不知道是不是惊吓过度变傻了,每日里就是吃吃吃,嘴巴没有一刻停歇,身体也开始横向发展。
路云远那货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认为既然狼会吃草那兔子也应该会吃肉,于是每天都要拿点肉丝喂兔子,那兔子居然也毫无障碍的吃了!
兔子: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量才发现,能吃是福啊!我吃,我吃,我吃吃吃……
路云远小朋友对于自己的成就表示万分满意。
锦绣无语望天:尼玛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世界,狼吃草,兔子吃肉。还有,路云远你个傻蛋,非要狼和兔子相亲相爱,你难道就没发现,那狼和兔子……
都特么是公的好不好!!!
☆、12
行了十来天,锦绣总算带着路云远到了有人烟的地方,路云远那货一改在山林中上蹿下跳的性格,变得拘谨起来,特别是遇到生人的时候,总是躲在锦绣身后,十分怕生。
锦绣无法,只得任他拽着自己走路。
旁人见路云远身材高大却身着女子衣裙,纷纷侧目。再看衣服大小明显是他身旁那少女的,而那少女梳着未婚女子的双髻,却当街和男子贴身而走,搂搂抱抱十分亲密,只当这女子行为不检,纷纷面露鄙夷之色。要不是他们身边带着的“大狗”看上去十分凶恶,恐怕都有卫道士上前怒斥两人了。
锦绣倒无所谓,她自小什么眼光没遇到过?不过是些无关紧要之人的轻视而已,不痛不痒何须在意,不卑不亢继续带着路云远进城。
到了城里给路云远买了新的男装换上,又带他到酒家点了一桌子菜改善生活,锦绣开始考虑怎么找人家收养路云远——这货人傻脾气还坏,整一个小坏孩。他要真是小孩那也就罢了,偏偏他是25岁的身体3岁的心,就算这货长得确实好看,相信也没几个人愿意养,除非是那种欲求不满的女人。
偏偏路云远练得是童子功,锦绣可不敢真将他送给那些女人糟蹋,他脑子已经傻了,要是连武功都废了,以后还不得任人宰割?
大富人家是不用考虑了,人家不缺那几块金子。穷苦人家也不行,大多穷人都有仇富心理,看在她给的金子的份上,也许会答应收养他,可等她走了以后,还会不会善待他?
锦绣比较偏向于那些中等人家,这种人家没有大富人家的冷漠和讲究,又不像穷苦之人之因为长期生活不如意,多多少少都有些心里阴暗和过于斤斤计较。
这类家庭的人,因为生活还算顺心,性格一般比较宽厚,而因为不富裕,也不会出纨绔子弟,如果家里有读书人那就更好了,多些文化熏陶,路云远那颗摔坏的脑袋说不定还能变得聪明些。
但问题是怎么才能让那种人家同意养路云远呢?光给金子是不够的,最好是施以恩惠,如果以恩人的身份拜托他们帮自己养路云远,想必不容易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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