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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各凭本事说话,当然是无可厚非;可韩老哥毕竟年纪过长,身手比不得少壮班头,理所应当。再说回来,要是说起辨路识滩的能耐,韩老哥应当算是数一数二,多日下来尽心尽责,想必商队诸君皆是看在眼里,并余什么失职之处。”论及嘴皮功夫,在小镇中见识过无数场斗嘴骂街的云仲,着实没一星半点怯意。
先前挎刀青年言语多有不敬,连好言劝解的云仲也骂在里头。绕是依云仲的脾气,也不免升起三分火气,只是依旧不愿徒生是非,故而还是以理晓之。
商队众人闻听得这边二人起了争执,均也凑上些许距离,仿佛听上几句吵,便能缓和一时这烈日底下的烦闷。另外这挎刀青年的来头不小,一趟单刀使得可谓炉火纯青,倘若二人相持不下,转而以刀剑相对,无疑是给众人又添了一筹冲暑的戏码。
挎刀青年斜睨云仲,“不求无功只求无过的说法,何时变为夸人的词句了?况且正午时分,日头最烈之时,他却并未指出条明路,反倒让各位兄弟在此忍暑耐热,难道这就是你口中所云的尽心尽责?”
“也是,你年纪尚浅,这此间险恶,并非你这等江湖雏儿所能懂的。”
围观之人越发觉得稀奇。按青年一贯的脾性,至多不过是挖苦韩席两句,与他人相处,倒还算是融洽,尽管偶尔亦有些言辞轻慢,但众人皆晓得此人口舌极其尖锐,久而久之,也就见怪不怪了。
可此时这青年的话头,显然由韩席转向了这不知底细的少年郎,句句均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雏儿也好,嬉戏江湖的老手也罢,办事出语,都得讲究个理字。世上哪有不犯错的班头,更何况日日遭受这等言语编排,倘若换做旁人,休要说指条明路。”话还未说完,云仲已然抱着长剑向车厢中走去,待前脚跨入车厢中时,才将后半句缓缓说完,“只怕将路指到什么死地,都算不上稀奇。”
十万山中,吴霜与云仲二人就遇到过这么一位过往的赶路商贾,一人一车独自赶往别处买卖。师徒二人水囊之中余水不多,于是吴霜便上前打听周遭何处有山溪水源,用以补齐路上所需。
兴许是因两人刚好练剑停当,均未将佩剑放回车厢,而是随手悬于腰间,那商贾见到二人提剑,吓得面皮都有些惨白,急急忙忙指了个方位,便头也不回地驾车离去。
吴霜携云仲,径直而去,然而方向却与恰好与商贾所指的相反。
后来云仲才晓得,商贾所指的方向,乃是一片四五十里的狼穴。时至今时云仲仍旧记得吴霜脸上一闪而逝的神色,这位踏遍江湖,却仍难逢敌手的吴大剑仙,破天荒的没对云仲解释只言片语,却将郁郁之色,尽数写满眉宇。
恍惚之间,云仲抬头,却瞧见那挎刀青年从歇脚处站起身来,直直走向车厢。
“你的剑不错。”
直到青年走近,云仲才头一回仔细打量此人的样貌行头。不得不说,眼前人的行头,比之云仲更像是位走江湖的游侠。一身鹅黄短衣,袖口裤脚处扎得甚紧,并无半处赘余修饰,更显得清爽便利。
若说特别之处,便是这青年腰间挎刀。寻常人所执刀剑,通常为皮鞘,多为暗淡色,而青年这柄刀的皮鞘,却是微微显紫。
“你的刀更好些。”稳坐车中的云仲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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